湖北省咸宁市建立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诚信“红黑名单”

2019-02-28   来源 : 咸宁网   浏览 :28
  近日,市商务局公示2018年度我市商贸流通领域守信红名单,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上榜,此举旨在加强我市商务领域企业信用管理,打击失信违法行为。

  据市商务局介绍,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商务领域各类经营主体,须经商务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和备案的企业均纳入商务“红黑名单”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从事对外贸易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成品油经营、商业特许经营、拍卖、直销、零销商供应商公平交易、二手车交易、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经营的市场主体。

  红名单认定标准为:我市开展内外贸等商务领域活动诚实守信而受到市州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表彰的,如获得“中华老字号”、“荆楚优品”、“诚信示范”称号等。其他诚实守信行为受到市州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

  黑名单认定标准为:欺骗、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各级商务领域行政许可或备案的。提供虚假、非法的申报材料取得各级商务扶持资金的(包括财政资助、补助、奖励、配套及专项工程扶持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经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且未被吊销证照的。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经调解仲裁不予纠正的。生产经营中印发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可列为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

  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市商务局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强化联合激励,在资质评定、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评选表模、政策扶持等方面优先考虑和安排。

  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市商务局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在行政审批、资质评定、政府采购、项目申报等工作中予以限制,同时将该企业列为日常和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在实施“黑名单”管理期间有新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理,其他法律法规贵的惩戒措施。